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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南小巷北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启动在即

2014-06-16 22:23:00

2014年6月2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莲湖区南小巷北段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收通告【市房征告字[2014]4号】,该项目征收范围:东起西安市第五人民医院、邮电器材家属院、万鑫阁小区、八佳巷小区及武警小区,西至南小巷及南小巷103号院;南起八佳路及西安市南小巷双语幼儿园,北至西关正街及西安市第五人民医院。

该项目征收组织部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征收实施单位:西安市莲湖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该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的补偿安置对象为: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所有权人和公有住房承租人,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依据城市规划就地安置。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该项目范围内的土地为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出让、租赁城市土地、划拨,国有土地用途有住宅、商业、公服、办公、旅馆等。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权益状况包括房屋产权证、房产证(单位)、国有直管公房租赁证、无证。国有土地上房屋用途主要为成片住宅和商业。成片住宅用途房屋有成套单元住宅、非成套单元住宅和居民自建房。成片商业用途房屋主要为不同区位的独立商铺。

该项目启动前期,我公司评估一部配合具体实施部门对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情况进行了摸底,并在技术、政策方面给予具体实施部门诸多专业支持。

为更好的配合该项目顺利进行,高效完成现场评估工作,我公司将根据委托方要求派驻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将及时与委托方就评估技术、人数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即时沟通,现场予以解决。我公司从现场勘查到内业报告出具、审核等流程,均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以保证征收估价的服务质量。同时,我公司还设有服务回访制度,在项目开始后,我公司将派专门人员与委托方进行沟通交流,对已完成的业务与服务进行回访和检查,遇到问题及时纠正。

 

 

评估一部供稿